云南省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工作确实贯彻
制作销售大小三弦,年收入达到8000多元,在 其 的影响带动下,全村20多户农户相继开始从事民族服饰、乐器的加工制作销售,阿细人的钱包渐渐鼓了起来。这是记者在 云南 省旅游经济强县试点县弥勒看到的景象,据日前召开的创建 云南旅游 经济强县试点工作座谈会通报,在全省8个试点县中,这种喜人景象比比皆是。
去年初, 云南 省根据国家 旅游 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启动了旅游经济强县创建试点工作,确定玉龙、弥勒、石林、安宁、腾冲、鹤庆、罗平、 香格里拉 为首批试点县,计划用3至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分批培育、扶持和创建一批旅游经济强县,使之成为 云南 省旅游支柱产业的生力军。一年来,试点县积极主动地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被推介为“中国旅游强县”试点县,并于去年底成为首批17家“中国旅游强县”之一。
据介绍, 云南 省创建旅游经济强县的评定标准涉及10个方面的内容:县域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制、旅游业的带动功能和综合效益、旅游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旅游宣传促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旅游市场管理与游客满意度、旅游接待功能和企业标准化建设、旅游安全与保险等。目前,各试点县正在努力加强旅游硬件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旅游硬件条件;着力打造一批旅游精品,增加旅游亮点;加大项目投资建设,提升景区基础设施档次和水平;加强旅游环境的综合治理,树立和谐文明的良好形象;加强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市场宣传营销,扩大市场,做旺人气。据悉,各试点县的创建工作满1年,所在州市旅游局就可进行初评,随后向省旅游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就可以被命名为“ 云南 省旅游强县”,同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云南 省旅游局将对旅游强县进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不合格的就取消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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