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立环保专设机构保护秦岭
昨天,受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我市将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专设机构,统一负责秦岭西安段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范围,东至渭南交界处,西至宝鸡交界处,南至商洛、安康、汉中交界处,北至环山旅游路以北1000米,总面积5235.7平方公里,占我市总面积一半多,涉及临潼、灞桥、蓝田、长安、户县、周至六个区县37个乡镇。
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小流域治理等保护性工程的实施,以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有所提高,但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加强保护迫在眉睫。
目前,我市正在抓紧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专设机构,对秦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保护。同时,市政府决定设立秦岭保护专项资金,加快建立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全面清理相关规章和政策文件,加强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梳理和整顿区内建设项目。
关键字: 旅游新闻 西安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