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器而歌围火而舞”——社火
社火
“社火”亦称 “ 射虎 ” ,是我国西北地区古老的民间艺术形式。是指在祭祀或节日里迎神赛会上的各种杂戏、杂耍的表演。火具有红火、热闹之意。
“社”,古指土地神,以后为便于祭祀土地神,又称谓社为地域区划小的单位。以社为单位“击器而歌,围火而舞”,故称社火。由此可知,从古到今,社火都有祭祀、祝福之意。
每当严冬已尽、冰雪初融、春暖花开、大地复苏之时,先民们就杀猪宰羊,用自己获得的劳动果实,祭祀“神灵”,祭祀祖先。此时,终年劳累的原始先民有了歇息的机会,他们欣喜若狂,就把自己“打扮”一下,在脸上涂上朱砂,把鸟羽扎缚在头上,大喊大叫,狂蹦乱跳。这便是人类最早的社火。
社火这一活动千秋万代地流传下来,但随着人类的进步,时代的演变,其形式、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新的时代赋予社火以新的内容。现时,社火从根本上摒弃了对“神”的崇拜和对祖先的祭祀,纯粹演变成了一种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名目繁多、生动有趣的文化娱乐活动,同时,也成为一种新的民俗。
社火包括地社火,背社火,抬社火,车社火,马社火,高芯社火,高跷社火,血社火,山社火,狮子舞,唱社火,丑社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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