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问我,背包客为什么要“徒步”?是为了追求某种情调、是哗众取宠、还是其中真有不徒步的人们所不能领略的独特乐趣? 我觉得之所以发生这个疑问,是因为“长途跋涉”已经在现代化的生活中渐渐丧失了功能性,于是退化到旅行方式中,成了方兴未艾的热门。在交通尚未如此便捷时,走路从来都不成其为一种争论,而当“以车代步”成了生活习惯,“徒步”就变成了奇怪浪漫的举动,尤其加上了户外的色彩后,延伸出诸如“暴走”、“毅行”等等门类。有人神化它,为它赋予各种各样的理由和意义;同样,有人在妖魔化它,对那些脆弱的理由进行刻薄的攻击,指责它无非一种show。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徒步到底是必须还是多余? 在争论前,我觉得应该先明白户外运动中“徒步”的概念,因为并非所有走路都是徒步。 徒步,也即“hiking”,是户外运动的基本构成。严格定义里,只有在其他交通方式不能到达的前提下的长途步行,才能定义为“徒步”。 当“徒步”介入户外的概念之后,它就演化为一种运动方式,和其他所有运动一样,有专门的规则和窍门,可以说,徒步是步行、攀登、重量训练和增氧健身的组合,可以包含一天几公里的步行或用一周的时间攀登多山的地区。对于初学者而言,最基本的徒步要求是必须背负额外的行李,这是为了以后能完成诸如山地行走、雪坡行进等特殊地貌中的旅行在技术上所做的基础训练。所以说,“徒步”和平常意义上的“走路”并不能完全等同,它既是户外的入门篇,也是贯穿始终的训练和基本技术元素。倘若要探索自然,很多地方需要我们具备这样的基本素质。所谓“暴走”,不妨理解为徒步的一种短途强化训练;而“毅行”,严格定义上是指结组完成难度线路的徒步,小组一般由三男一女组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员协作完成穿越、攀登、涉溪等技术线路,是训练和体现户外运动协作互助精神的一个方式,比较多的运用在比赛中。 至于在都市中、在寻常人的生活中,“徒步”则更多地被演化为一种私人的旅行方式。也许有人认为它哗众取宠,但实际上它本身是极自由简单的选择,只是因为被关注得太多,才在各种眼光下变形。 全世界每年大概有4000多万人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徒步旅行,他们中有些可能是严格地遵从户外的定义,在挑战自我的同时,锻炼着自己的心脏、肺和肌肉;但更多的人,可能只是享受步行带来的自由,喜欢那种在任何时候任何允许的地方停留下来的感觉。一段线路,徒步能够得到的体验是行车所不能替代时,或者你个人喜欢徒步这样一种方式,就是它存在的理由。 当把“徒步”理解为一个private的选择时,就完全没有必要关注它是“必须”还是“多余”,喜欢就可以成为它发生的全部理由。这种方式一直存在,成为时尚的东西,并非它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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