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什么颜色的
1、
如果说每一座城市都有一种颜色,那么我眼中的重庆就是灰色的,因为那里的天空总是一片灰蒙蒙,不但不给人好脸色,还时不时打个喷嚏流流鼻涕,都说重庆美女遍地,而且性格泼辣,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她表现出一点女性的娇弱,谁说重庆姑娘就不能撒娇?其实我觉得这倒能够看出重庆美女的极端性格,如其天气:夏天闷热,冬天无风潮湿.这里实在不是我心中养老的好地方。
还好我尚不需要养老,那是几十年后的事,现在的我年富力强,挥舞一下拳头打个把儿人的力气也是够的。狮子座是骁勇斗狠的星座,虽然我是女生,而且外表很不狮子。
2、
跟重庆频繁接触还是到2005年,之前去过那里,在6月,带着一个梦游般的表情,不是我的错,是一到重庆我就被机场外面的热浪给蒸糊涂了,从走出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头晕脑涨。
由于在飞机上看完了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晚上开始害怕,钻到同事那边,被无情地轰了回来,我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地看着房间被墙、家具及窗外的月光打出来的暗影,很久才睡着。
重庆之行,居然就这么开始。
3、
整个夏天,我一直在她的身体里穿行,顶着额头上的汗,让我觉得时间人生苦短,混饭艰难。
东北人都很怕热,我是其中顶没出息的那个。上世纪90年代末,我一个人从东北跑到了东南,福建的夏天也把我蒸晕过一次,终于在煎熬了数日之后,我“咣荡”一声进了医院,从此领教了南方的气候,第二年没等夏天过完,就仓皇逃回北方,一呆就是五年半,并可能会一直呆下去。
这件事让我开始明白,一个人对城市的感情有时候是要有代价的,或者说,有些地方,无论你呆多久,你可能都无法适应,只可能在日后对它产生一种依偎过的感情,就好象你跟同学一起经历过成长的感情,那种想念多半是为了你自己。
而对重庆,当时的感觉也是不喜欢,因为我在那里一直保持着一种痛苦的状态,每天头疼头晕。直到几年后, 等我认真地去了解这座城市,我才知道它曾经历三次国都:远古巴国、元末明玉珍的大夏国、1937年的“战时首都”,才到了今日的第四直辖市——重庆。
重庆的名字是“双重喜庆”的意思,跟这座城市的性格很相似,重庆是个性格明朗的姑娘,喜怒形于色,而且是个美女,性格美女。
尽管我不是美女,但出于对美色的喜好,我开始在重庆行走,所有区的步行街、南山、瓷器口、陪都府……没有看到太多历史,多半是新的。这一切都在时刻提醒着我:这里是城市。
4、
瓷器口古镇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重庆众多古镇里唯一在市区的,虽然有1000多年历史,可是也完全商业化了,不象更远的龚滩、龙潭。
很多女人对沙坪坝最大的印象就是琼瑶阿姨,当年热播过她的《几度夕阳红》。小说、电视剧真是骗人的东西,如《似水年华》把乌镇拍的那么美,如舒婷写顾城的诗:“你的眼睛省略过/病树/颓墙/集合起星星和紫云英的队伍,向没有被污染的远方/出发”。
想想都是一回事。
5、
我在爬山的时候差点就晕倒了,那里热地我七荤八素,我不想成为别人路上的负担,咬牙起来,一起去了陪都府。陪都府跟在上海多伦路及两年后在渣滓洞看的梅园有些相似,都是那种硬硬的大床,红漆家具,坏掉的电话、风扇。
30年以上历史的就是文物,只是30年同300年、3000年的价格千差万别,但好歹在大的分类里,都是文物,我还不是文物,我现在还没到30岁,当时更加没到,尚需时间将我锤炼。重庆不需要,它的年龄数以千计、万计,在旧石器时代,这片土地上就有人,真是多子多孙的地方。
6、
我第一次见到了一种叫“铁树”的植物,学名不知道或者忘记了。能够让我记得某种植物的名字真是难得,我一向不喜欢花鸟虫鱼,看到虫子就想跑,花儿再美,好象与我也不搭边儿,这都是没办法的事。
铁树我记得,且印象深刻,是因为我喜欢它的名字,很决绝的样子,跑电影里也肯定是《指环王》里的阿拉贡或《特洛伊》里的大王子,勇敢、肯担当的真男人形象。于是一个好名字,让我爱上了一种植物。
7、
同事一定要去长江坐船,我不大想去,不过还是陪她去了。她很兴奋,给东北的妈妈打电话。我去过别的段落的长江,所以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其实长江的水特别浑浊,哪个段落的都差不多这样,让许多仰慕它但是初次见它的人大吃一惊。
我比较难忘的是白天我和她去码头散步,很多棒棒们扛着棒棒吆喝着。棒棒,就是帮你用棒棒挑东西的人,卖体力的。
日后看了一个短片,关于朝天门码头的记忆,其中就有棒棒,让人觉得在这个码头,在棒棒身上,岁月似乎未曾向前走过,如《远大前程》里老小姐的时钟,永恒的八点。
8、
印象最深,也最爱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在一片即将拆迁的老房子那,我们去看,沿着青石小径往上走,真正有了走在岁月里的感觉。
重庆潮湿,石头上满是青苔,有的老房子门前有洗衣池,池里有一块倾斜放着的石头板,那就是搓衣板。住在那的人多半都是老人,满脸菊花的那种,有的牙齿都快掉没了。他们在那里住了大半辈子,即使房子已是危房,即使他们的房子非常小,即使他们的房子里面暗得伸手不见五指,他们仍然不希望搬家。
电视剧里总有些固执的老头老太太对儿女说:“我不搬家,就是死我也要死在这所房子里。”其实电视剧一点都不夸张,中国人有这种固执的传统的观念,很美好,也很无奈。
有一所房子里住着一位给毛泽东撑过船的老人,因为那段与伟人生命中刹那相逢的记忆,成为当地名人,每年重庆领导都会去探望他。越是老人越会固执,他是坚定的留守主义者。
其实那片房子真的已经很危险,路上有的房子已经倾塌,沿着那一层层的台阶走着,看见房子们的外衣班驳、脱落,如同那里住的老人,白发苍苍。
9、
对一片土地最初的印象总是会流于这样的鸡零狗碎,其实,即使以后常常来这里,很多记忆也仍是鸡零狗碎的,并不连接。生活总是这样,未必有什么爆炸性的事件发生,不过是吃吃喝喝停停走走。
我其实吃不惯他们的火锅和泉水鸡,吃辣对我来说,是件特别痛苦的事;我也听不太懂他们的语言,“菜园坝”这个名字听了好几次才听懂是哪几个字;我也不习惯象当地人那样在咖啡厅、茶馆里面摆龙门阵,我觉得吵,我的印象里,茶馆、咖啡厅是谈正事的地方,或者去享受安静,怎么可以大声喧哗?
1、
如果说每一座城市都有一种颜色,那么我眼中的重庆就是灰色的,因为那里的天空总是一片灰蒙蒙,不但不给人好脸色,还时不时打个喷嚏流流鼻涕,都说重庆美女遍地,而且性格泼辣,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她表现出一点女性的娇弱,谁说重庆姑娘就不能撒娇?其实我觉得这倒能够看出重庆美女的极端性格,如其天气:夏天闷热,冬天无风潮湿.这里实在不是我心中养老的好地方。
还好我尚不需要养老,那是几十年后的事,现在的我年富力强,挥舞一下拳头打个把儿人的力气也是够的。狮子座是骁勇斗狠的星座,虽然我是女生,而且外表很不狮子。
2、
跟重庆频繁接触还是到2005年,之前去过那里,在6月,带着一个梦游般的表情,不是我的错,是一到重庆我就被机场外面的热浪给蒸糊涂了,从走出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头晕脑涨。
由于在飞机上看完了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晚上开始害怕,钻到同事那边,被无情地轰了回来,我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地看着房间被墙、家具及窗外的月光打出来的暗影,很久才睡着。
重庆之行,居然就这么开始。
3、
整个夏天,我一直在她的身体里穿行,顶着额头上的汗,让我觉得时间人生苦短,混饭艰难。
东北人都很怕热,我是其中顶没出息的那个。上世纪90年代末,我一个人从东北跑到了东南,福建的夏天也把我蒸晕过一次,终于在煎熬了数日之后,我“咣荡”一声进了医院,从此领教了南方的气候,第二年没等夏天过完,就仓皇逃回北方,一呆就是五年半,并可能会一直呆下去。
这件事让我开始明白,一个人对城市的感情有时候是要有代价的,或者说,有些地方,无论你呆多久,你可能都无法适应,只可能在日后对它产生一种依偎过的感情,就好象你跟同学一起经历过成长的感情,那种想念多半是为了你自己。
而对重庆,当时的感觉也是不喜欢,因为我在那里一直保持着一种痛苦的状态,每天头疼头晕。直到几年后, 等我认真地去了解这座城市,我才知道它曾经历三次国都:远古巴国、元末明玉珍的大夏国、1937年的“战时首都”,才到了今日的第四直辖市——重庆。
重庆的名字是“双重喜庆”的意思,跟这座城市的性格很相似,重庆是个性格明朗的姑娘,喜怒形于色,而且是个美女,性格美女。
尽管我不是美女,但出于对美色的喜好,我开始在重庆行走,所有区的步行街、南山、瓷器口、陪都府……没有看到太多历史,多半是新的。这一切都在时刻提醒着我:这里是城市。
4、
瓷器口古镇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重庆众多古镇里唯一在市区的,虽然有1000多年历史,可是也完全商业化了,不象更远的龚滩、龙潭。
很多女人对沙坪坝最大的印象就是琼瑶阿姨,当年热播过她的《几度夕阳红》。小说、电视剧真是骗人的东西,如《似水年华》把乌镇拍的那么美,如舒婷写顾城的诗:“你的眼睛省略过/病树/颓墙/集合起星星和紫云英的队伍,向没有被污染的远方/出发”。
想想都是一回事。
5、
我在爬山的时候差点就晕倒了,那里热地我七荤八素,我不想成为别人路上的负担,咬牙起来,一起去了陪都府。陪都府跟在上海多伦路及两年后在渣滓洞看的梅园有些相似,都是那种硬硬的大床,红漆家具,坏掉的电话、风扇。
30年以上历史的就是文物,只是30年同300年、3000年的价格千差万别,但好歹在大的分类里,都是文物,我还不是文物,我现在还没到30岁,当时更加没到,尚需时间将我锤炼。重庆不需要,它的年龄数以千计、万计,在旧石器时代,这片土地上就有人,真是多子多孙的地方。
6、
我第一次见到了一种叫“铁树”的植物,学名不知道或者忘记了。能够让我记得某种植物的名字真是难得,我一向不喜欢花鸟虫鱼,看到虫子就想跑,花儿再美,好象与我也不搭边儿,这都是没办法的事。
铁树我记得,且印象深刻,是因为我喜欢它的名字,很决绝的样子,跑电影里也肯定是《指环王》里的阿拉贡或《特洛伊》里的大王子,勇敢、肯担当的真男人形象。于是一个好名字,让我爱上了一种植物。
7、
同事一定要去长江坐船,我不大想去,不过还是陪她去了。她很兴奋,给东北的妈妈打电话。我去过别的段落的长江,所以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其实长江的水特别浑浊,哪个段落的都差不多这样,让许多仰慕它但是初次见它的人大吃一惊。
我比较难忘的是白天我和她去码头散步,很多棒棒们扛着棒棒吆喝着。棒棒,就是帮你用棒棒挑东西的人,卖体力的。
日后看了一个短片,关于朝天门码头的记忆,其中就有棒棒,让人觉得在这个码头,在棒棒身上,岁月似乎未曾向前走过,如《远大前程》里老小姐的时钟,永恒的八点。
8、
印象最深,也最爱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在一片即将拆迁的老房子那,我们去看,沿着青石小径往上走,真正有了走在岁月里的感觉。
重庆潮湿,石头上满是青苔,有的老房子门前有洗衣池,池里有一块倾斜放着的石头板,那就是搓衣板。住在那的人多半都是老人,满脸菊花的那种,有的牙齿都快掉没了。他们在那里住了大半辈子,即使房子已是危房,即使他们的房子非常小,即使他们的房子里面暗得伸手不见五指,他们仍然不希望搬家。
电视剧里总有些固执的老头老太太对儿女说:“我不搬家,就是死我也要死在这所房子里。”其实电视剧一点都不夸张,中国人有这种固执的传统的观念,很美好,也很无奈。
有一所房子里住着一位给毛泽东撑过船的老人,因为那段与伟人生命中刹那相逢的记忆,成为当地名人,每年重庆领导都会去探望他。越是老人越会固执,他是坚定的留守主义者。
其实那片房子真的已经很危险,路上有的房子已经倾塌,沿着那一层层的台阶走着,看见房子们的外衣班驳、脱落,如同那里住的老人,白发苍苍。
9、
对一片土地最初的印象总是会流于这样的鸡零狗碎,其实,即使以后常常来这里,很多记忆也仍是鸡零狗碎的,并不连接。生活总是这样,未必有什么爆炸性的事件发生,不过是吃吃喝喝停停走走。
我其实吃不惯他们的火锅和泉水鸡,吃辣对我来说,是件特别痛苦的事;我也听不太懂他们的语言,“菜园坝”这个名字听了好几次才听懂是哪几个字;我也不习惯象当地人那样在咖啡厅、茶馆里面摆龙门阵,我觉得吵,我的印象里,茶馆、咖啡厅是谈正事的地方,或者去享受安静,怎么可以大声喧哗?
可后来去的次数多了,慢慢的我才渐渐觉得,他们的生活同一枚刻着“福”字的24k金戒指并无不同,都流淌着一种俗世生活的味道。
它的味道是生活化的、喧闹的、嚣张的、泼辣的,完全不象那里一年四季灰蒙蒙的天空。灰这种颜色一直为我所爱,学美术的人说它是高贵灰,听起来就觉得低调雅致。
重庆不是这样的,其实穿着灰色的衣服,也仍然流淌出一种诡异的艳,涂着七彩的眼影,是种响亮的颜色,如一只色彩斑斓的大海虫。关于重庆最初的记忆,其实也正是这样。
关键字: 南山 瓷器口 重庆 陪都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