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相师墓及碑楼
阎相师,字锦苏,又字渭阳,康熙三十年(1691)七月二十七日生于甘肃高台一个官宦家庭,乾隆二十七年(1762)卒于黑河下游的高台正义峡畔之阎府,享年71岁。阎相师的曾祖爷叫阎维,原是明代万历年间湖北的贡生,受朝廷委派,出任高台镇夷所(新中国成立后改为正义峡)千户,尔后世居高台,阎相师的父亲阎仆,生子三人:阎相尚、蔺相师、阎相悦。阎相师自幼秉性耿直,在祖辈的影响下,好文爱武。为了驻守边疆,弱冠之年便投军从戎。由于他忠守军职,酷练武技,遂被晋升为安西城守营都司,继而历任安西提标前营游击,瓜州营参将、金塔寺营副将、肃州总兵、安西提督,直至掌握甘肃军务大权的甘肃提督。
乾隆二十七年(1762),阎相师因病奏请朝廷获准,退职回家休养。因他在职时战绩卓著,虽已解甲,朝廷特例让他享受全俸,是年卒。为表彰阎相师身前功绩,乾隆皇帝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并御赐白银一千两办理丧事,御旨:树碑撰文,将其事绩立传,载入国史。阎相师战绩多在西陲边疆,先后在新疆平息过莽阿里克的叛乱,管理过吐鲁番的民事,带领军队在乌鲁木齐戍边屯田。乾隆二十三年(1758),朝廷赏赐孔雀翎,二十四年为提督时,奉谕进京,被乾隆皇帝亲自召见,重金赐赏,功加三等。 阎相师官高位尊,显赫之际,同僚有劝他弃糟糠之妻而纳小妾者,被他直言谢绝。阎说:“吾岂敢忘贫贱时乎,况吾既以身许国,又焉敢以声色自累乎?他为官期间,生活俭朴,在地方兴修水利,发展农业,调理民事纠纷,规劝游手好闲之辈,德高望重,深受乡里尊重,他个人所得俸禄,除养活家小外,常扶持兴办学校,发展地方事业。
阎相师祖辈世居高台天城村,对开发这里的农业生产、文化教育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至今天城村仍是一片绿树葱笼,水足粮丰,群众也有较好的尊重文化教育的心态。沧桑历变,但矗立在正义峡的阎相师墓,至今仍被乡亲们完好地保存在天城。墓碑上乾隆皇帝御赐的碑文,虽经230多年风雨的剥蚀,然其溢美之辞,仍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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