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回族民间丧葬习俗
回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约有40万人,信仰伊期兰教。
回族人不论什么原因,死在何地,都要抬到清真寺,然后从那里发葬。凡是在回族居住地死亡的人,不管他的国籍、肝胆色、官职大小、富贵贫贱,回民们只要耳闻目睹,都要去帮助料理丧事,安葬死者。
回族同胞非常讲卫生,无论是去礼拜、赞圣,还是与死者遗体告别,人人都要认真沐浴,随时保持内外清洁。
人死后三天之内,丧家不生火做食。丧主和吊唁的人们皆由邻居和近亲接待。这样既安抚了丧主、减轻了悲伤,又加强了团结。若借死人之机大吃大喝,将会受到人们的谴责。
人将停止呼吸时,亲属将他的头朝北,脚朝南,面向西,同时口念头“讨白”。其内容是回忆、总结死者一生的善恶功过。
回族人提倡速葬,入土为安。他们不信风水、地脉、卜卦、算命,不择吉日,不等远途未归的人。一般是早晨死,下午葬;下午死,次日上午葬。出葬前,要用香皂为死者沐浴清洗,并由七至九人“转香”(转香的人站在“买衣台”和“卡方”周围,手持三枝香依次轮转)。“转香”完毕,即行清洗“买衣台”(清洗有严格的要求和程序,必须照章办事,不得违反),洗毕,用棉花、麦子,分别塞进死者的耳、鼻、口、眼,再给他穿上写有阿拉伯文证词的“苤拉罕”,戴上白帽。女性要盖上白头巾和乳帕。接着,把“买衣台”抬到洒有麝香、红花水的床单上,用床单裹起来,装入“经匣”,抬到清真寺的大殿前,以“经匣”为中心围成圆圈,举行转“伊期科特”仪式,大家唱诵“殡礼立意”和“四个大赞词”。咏唱之后,开始送殡。送殡由男人担任,女方不能参加。
坟穴事先修好,(有的立碑刻字)然后垒土填之,谓之“喜坟”。坟穴在葬前几小时才派男子上山刨开,以利速葬。
下葬时,坟穴的明圹里站一人相助,把殛者接进窑门,按南北向使其躺好,把头放在土枕头上,脸露出向着西方,再把备好的三块土,分别放在死者的脖子和左右两个户膀下。然后用土块或石板封好窑门,垒土砌石为坟。碑用阿拉伯文刻写证词和死者的经名,用汉文写明出生日期和去世时间等。
安葬完备,留下四位阿訇,蹲在坟墓周围,把捻碎的土抛向坟头,代表送葬者向死者告别,并祝死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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