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杨家将的黄窑焰火
黄窑的焰火过去多在旧历二月十九日晚上点放,后来也有在正月十五点放的。
黄窑的焰火有固定、流动两种。固定的则固定在广场各种设置上, 以“四门斗子射老杆”为主体。广场中心设一根七至十米的高杆称为“老杆”, “老杆”是这个主体的正中央。 “老杆”上又有多层机关设置,各设置为一个小单位,白成一体,反映着一个民间故事传说的一个情节,或显示一种特殊的绝技,只要这一小单位的一个火花一经燃着,就会自动在五彩花火中山特定人物作特定的表演,十分精彩。这些小单位又各有名称,如“许状元拜塔”,“老和尚敲磬”、“水漫金山寺”等。
“老杆”的四角各设高杆一根,较“老杆”要低三米左右,谓之“四门斗子”。所渭“斗子”,也是焰火的一个集绩点,一经点燃,彩花四射,非常好看,四个“斗子”也各有机关,多种名目,如“葡萄架”、 “六郎还枪”、“火树银花”等。但每个“斗子”上的焰火将尽时,都要放出一枝特制的“大起火”,沿预先拉上的铁丝,射向“老杆”上的一个小单位,而点燃着这一小单位上的火花。
这里有一个杨家将的传说,是整个焰火的设计依据。传说金沙滩之后,杨继业只留下两个儿子六郎、七郎,又由潘仁美挂帅去雁门关外大战北国。潘仁美为报七郎打擂伤其一于之仇,把回关搬兵的七郎诓互大帐,用酒灌醉,绑在芭蕉树上,射了一百恤八箭。杨继业在两邮山碰死在李陵碑上,六郎爬边告了御;出,八贤王才调寇水守田此案。寇准为不得罪宋王及王圮潘仁美的女儿,只将滔仁美判以充边之罪,又密计杨六郎途中拟杀,最后在树林内六郎刺了潘仁美一百单八枪,称为“六郎还枪”。
黄窑流轧的焰火也有多种名生,“拍轧”、“火伞”、火马”等。 “抬鞭”是在一个特别的长棍上,盘挂上一扎特制的长鞭,点燃后由披着湿衣服的两人抬起飞跑,边跑边响;“火伞”是61一个特制的雨伞伞架,上面缠绕上多种鞭炮,点燃后由一个波着湿衣的举着,边转边跑边响;“火马”是竹子,木板、铁丝绑成一个类似跑驴道具的骨架,但要大得多,上面也盘缠各种鞭炮,饰成马形,由一个顶着湿被子的人钻在其中,燃着后一路窜跳,边跑边响。这三个小项目是一个组合,当他们连着跑上大街上,刹时鞭炮齐鸣,火光一片,甚为壮观。
黄窑焰火起于何时,这里辽右一个传说。相传清初黄窑村有一位姓黄的在邯郸县衙当了个嫡快头儿,人称黄快首。一天,知县命他在三天之内破获一起响马大案,并把要犯捉拿到县。因此案关系甚大,上面催得太紧,知县还小:他立下文书,如三日内此案得破则有重赏,三日不破就要将他问罪。黄首快次日只好骑马寻踪而去。他妻子得知后,在本村菩萨庙内为保丈夫性命许下大愿,她许给菩萨若能在三日之内让丈夫拿住罪犯,愿每年这天为菩萨点放焰火。
且说黄快首在外费尽心血,奔波三日,连个影子也未查到,只好回县向知县请罪。他正行之间,见路旁有一小庙,那马突然作蹄不前,扬首嘶鸣,此时黄快首也是非常劳累,便下马想进庙小歇。当他一踏进庙门,便发现庙内有一人狼狈不堪,横卧地上大睡;他仔细辩认之后,发现凶器脏物件件俱在, 罪犯正是此人。于是他破门而入,就地拿获,回县交差,得到了知县的重赏。
后来,黄快首回家与妻子团聚时,得知妻子许愿一事,便认定这是菩萨显灵,助他破了此案,便按妻子许下的大愿于每年二月十九日在菩萨庙前大放焰火。 自此,年年燃放,天长日久,成为惯例,全村群众也默认为村规,—直流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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