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
我一转身,发现几缕刺眼的阳光穿过严丝合缝的百叶窗,在办公室里散下了耀目的几条亮光,不觉愣了。今天到此刻为止,我只在清晨上下车的瞬间与大气层进行了亲密接触,感觉偏冷,有点湿,仿佛还有雾,隐约记得电台里在说几条高速路因为雾大而被封闭了。太阳是几时出来的,雾是什么时候散的,我竟全然不知。也罢也罢,无论如何,中饭还是要吃的,既然太阳公公亲自发邀请,当然是出去吃了。
走到街道上一望,不觉放慢了脚步,一刹那,心里眼里口里只充满着一个字:秋。“故都的秋”是中学时的课文,那一个人在秋日的下午坐在院子里大树下晒太阳,怀抱着猫咪,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远远的,而又似印象极深的刻在我青少年的梦里。还记得的是一个细节,仿佛是说一夜的秋风过后,早上在窗台子上总有被风吹成棱状的细沙尘。当时奇异于郁达夫的细腻,更惊奇自己竟与他有着同样的发现。可今天重读“故都的秋”,竟发现原文实际上是这样的: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沈的地方。”
看来自己这十几年来的惊异竟然是搞错了:地上的跑去到了窗台,而扫帚的丝纹竟成了风塑的细棱。可无论如何,郁达夫写的是1934年8月的北京,想来已是将近七十年前了。不但这城市已完全换了一个,就是气候也略改变了些。就像现在,十一月中的时节了,柳树的叶子还没有黄,虽然已经稀疏很多,看起来就像是少女掉了大把的头发进入中年的凄清。槐树也还没有落完叶子,几片几片的挂在高高的树枝的尽头,衬着蓝而远的天,越发显得枝条黑幽幽的伸向穹空;就只是银杏树身子全都光了,还是那么金黄的铺天漫地的落着,草坪上是早已堆满了厚厚的一层。
这树木已经让人觉得够萧瑟了,可现在又还在起风。走到十字路口等灯,便见落叶被风吹的满地翻滚,平常干干净净的柏油大马路,今日被这落叶点缀满了。几个交警站在十字中心,也踩着落叶听响。车轮过处,几片薄命的叶子被碾的粉碎,还有些轻伶的随着轮子飞转。行人的大衣也被风吹的乱舞,头发长的拿手按着,可还是抵不住风,仍吹个乱七八糟。顺风走的像是被风推着,衣服头发都往前飞,压着步子还像在飞跑;逆风的像是被谁拽住腿脚,头发全被吹到脑后,脸盘整个的露出来,眯缝着眼睛,走的艰难。但无论怎样这还是秋天的风,尽管略大了些,还是让人喜欢。
车子走在三环路上,两边尽是些光闪闪的楼,和其它飞驰的车子。偶然一俩棵树长的高些,从桥上也能看见树顶上的枝桠随风依着身后的建筑物飘舞着,显得孤零零可怜。幸而有郁达夫的文章,才知七十年前的北京是怎样: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
听起来像是一个久远而初醒的梦,亦或许真的“只有失去的乐园才是真实的乐园?”
到了吃饭的地方,不过是几十分钟的行驶距离,可此处树木稀少,刚才那一番萧瑟景致竟全无踪迹。唉,也罢,几十分钟坐飞机都可以到南方了,坐宇宙飞船就能出地球了,也不用大惊小怪。真的庆幸城市里还有树木,不然怎么感知季节的变换?就像这里,全是草坪,间隔着拼成各种图案的花儿,一年四季都是那个颜色,总不见草坪枯了或是花儿谢了,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法。
饭后,风已止,阳光依旧亮堂堂的。蹭着步子回到办公室,只能再读那篇文章廖解秋意。文末有这么一段: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象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段末的几个比喻我上学时一直没弄明白,当时只以为他的意思是说南方的秋比不上北方的秋,如白领之于金领。现在才明白他其实在说两种不同风味的东西,并没有什么上下之分:黄酒温,白干烈;吃鲈鱼清淡,嚼大蟹豪迈;南方常吃粥,而北方馍馍是日常干粮;但还是不明白最后那个:黄犬之与骆驼。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不解归不解,但身处水泥笼子,读着这篇文章,怀秋,便已觉兴尽了。
作者:ninaxiang
关键字: 北京 建筑物 故都的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