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须知
拉脱维亚入境签证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而且不能延长;除外交、公务和专业签证外,半年内停留不能超过90天;一次入境期间不能超过90天;如半年内停留90天以上,要依法获得居留许可等。
签证申请程序如下:
①一次性入境签证。申办拉签证需要邀请函。邀请人需向拉移民局提供有关材料,按邀请人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a)以个人名义发邀请,需要交:
----证明个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已填好的邀请表格,
----如同时邀请几个人,他们在拉期间又住在一起,需提供居住地情况,
----提供足以证明与被邀请人认识的材料,如照片、信件等。
(b)以单位(法人)名义邀请,需要交:
----邀请人身份证明,
----已填好的邀请表格,
----含有邀请理由、探访期限、逗留地点等内容的申请信,
----经公正的注册证副本,
----本年上季度纳税情况证明,
----企业从事某种具体的经营活动所需的许可证,
----下列证件中的一种:
·邀请人与被邀请人进行合作的合同副本,
·其他足以证明双方进行合作的证件(传真、信函等)。
移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邀请函予以确认,邀请人将确认后的邀请函寄给被邀请人。被邀请人应亲自前往拉脱维亚驻中国使馆并提交:
----护照或拉承认的旅行证件,
----3×4 cm照片一张,
----经拉移民局确认过的邀请函。
办理签证还应交一定费用。
②办理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的办理一般需要三个月以上的时间,除支付520拉特的手续费(约合870美元)外,还要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固定格式的申请,
----拉方认可的有效旅行证件,
----关于来拉临时居住的邀请函,
----两张3.5×4.5 cm 照片,
----健康证明(无麻风病、精神病、性病、艾滋病证明)
----无犯罪纪录。
如系根据劳务合同来拉工作,则需补交以下证件:
----经过公证的专业和技术水平证明复印件,
----经过公证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在拉拟居住地点的有关情况
----邀请人的有关证件
来拉工作的居住申请还需经拉福利部国家就业局批准。
如系来拉经商,则需补交以下材料:
----拉企业登记处核发的投资证明,
----经过公证的企业注册许可证,
----经过公证的企业章程
----证明注册企业直接经营活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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